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信息公开 >> 正文

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

发布时间:2024-02-23

目    录

第一部分  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第三部分 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1.编制、执行本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本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本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科室8个,包括:综合科、市直业务科、运营管理科、计划财务科、技术保障科、网络业务科、稽核科、客户服务科。

    编制人数小计142人(含周转编制20名),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142人。实有人数小计120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20人,行政在职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自收自支在职人数12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45人,退职人员0人,遗属人数1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本科生人数0人,专科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表

第三部分  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3924.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6.45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3924.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6.45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3924.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6.45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924.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6.4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867.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0.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4.71万元,资本性支出4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24.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6.4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867.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0.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420.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4.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3.74万元;资本性支出4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6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3924.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6.4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24.69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924.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6.4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867.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0.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4.71万元,资本性支出4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本单位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总额403.4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08.8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8月31日, 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2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项目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未安排项目。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0.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7.2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3.4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上一篇 下一篇 >
×

手机公积金APP安装操作教程

ukey.png

×

单位版网厅ukey安装操作教程

ukey.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