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17
目 录
第一部分 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第三部分 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编制、执行本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本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本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有预算单位1个。本单位设立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科、市直业务科、运营管理科、计划财务科、技术保障科、网络业务科、稽核科、客户服务科。
编制人数小计142人(含周转编制20名),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142人。实有人数小计124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24人,行政在职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自收自支在职人数124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38人,退职人员0人,遗属人数1人。在校学生0人。
第二部分 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3971.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7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3971.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72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3971.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72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971.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7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957.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97万元,资本性支出5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农林水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71.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72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957.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1.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44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3.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2万元;资本性支出5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3971.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7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71.14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971.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7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957.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97万元,资本性支出5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单位政府采购总额459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3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06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8月31日, 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2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项目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未安排项目支出。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0.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接待7.2万元,比上年减少1.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公务用车运行3.4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工程建设管理支出:反映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建管等方面支出。
(三)城乡社区事务的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等支出。
(四)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现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五)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实现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六)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事业单位医疗:反映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