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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公开曝光4起违规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09-09

    为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围绕住房公积金领域整治重点,扎实开展骗提骗贷集中整治,切实维护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保障住房公积金制度稳健运行,维护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现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

    萍钢职工,段某,于2024年1月2日提取住房公积金,并于2024年7月15日将该套住房卖给单位同事张某。段某的购房行为(骗提公积金后一年内将房屋出售)是典型的通过房屋频繁交易从而达到套取住房公积金的目的属骗提行为。通过追缴,职工段某于2024年7月26日将年初提取的10万元公积金退回。目前该职工账户已冻结,并自资金全额退回之日起,5年(含)内不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和办理公积金贷款。

案例二:

    浔阳区某街道职工,王某,于2024年8月23日前往住房公积金窗口办理二手房提取公积金业务,该职工所购房屋地处偏僻,房屋老旧,是中介机构帮助职工套取公积金的重点区域,根据市场评估价,职工所成交的房屋价格远远大于实际房屋价格,不符合住房需求。该行为属于骗提行为。目前该职工账户已冻结,3年(含)内不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和办理公积金贷款。

案例三:

    中铁某局职工,单某某,于2023年10月23日前往住房公积金窗口办理二手房提取公积金业务,购买房屋时通过中介过账流水(当天进账当天转账)的方式完成,该中介之前用同样的手法协助多名职工套取住房公积金。根据相关规定,该行为属于骗提行为。目前该职工账户已冻结,3年(含)内不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和办理公积金贷款。

案例四:

    国营某农场职工,邓某某,于2024年7月17日前往住房公积金窗口办理购买二手住房提取公积金业务,邓某购买房屋时通过中介过账流水(当天进账当天转账)、当天办理过户并办理了公证委托业务,委托第三方随时可以出售该房屋的方式套取住房公积金属骗提行为。目前该职工账户已冻结,3年(含)内不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和办理公积金贷款。

    以上通报的4起典型案例,发生在群众身边,违反了住房公积金的公平性、互助性、保障性原则,侵害其他缴存人利益。下一步,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加大宣传,引导缴存人依法合规使用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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