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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发布时间:2026-03-23

事项名称

提前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层级

全国通办

通办方式

全流程网办

受理条件

1.职工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缴存单位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账户退休封存手续

3.职工不存在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办理材料

1.申请职工身份证明;

2.申请职工Ⅰ类银行储蓄卡;

3.离休证明或退休证明。

办理方式

1、“手机公积金”APP客户端;

2、赣服通“九江市公积金”专区。

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二)离休、退休的。

《九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七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五)离休、退休的

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对业务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且材料真实完整的,3个工作日内办理提取支付手续;材料不齐的,向职工一次性告知所需补齐的材料;不符合提取条件的,向职工告知不予提取的具体原因。

办理结果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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