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23
|
事项名称 |
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 |
|
办理层级 |
全国通办 |
|
通办方式 |
全流程网办 |
|
受理条件 |
1.住房公积金单位个人账户信息有误或发生变化的; 2.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账户处于非注销状态。 |
|
办理材料 |
单位:1.单位注册信息变更的,提供单位信息变更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法人证书,或信息变更批准文件等材料原件); 2.单位经办人信息变更的,应当提供书面授权说明。 个人:1.单位出具的变更说明; 2.公安等行政部门出具的信息变更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
|
办理方式 |
单位提供材料→ 公积金中心受理审核 → 变更单位及个人账户信息 |
|
办理依据 |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建金〔2011〕9号) (三)变更登记单位或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
|
办理地点 |
公积金缴存网点,各网点窗口地址和联系方式可通过市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服务网点”查询(https://www.jjszfgjj.cn/jgzn_108391/04/)。 |
|
办理时限 |
符合受理条件且办理材料齐全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 |
|
办理结果反馈: |
即时反馈 |
|
是否收费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