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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

发布时间:2026-03-23

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

办理层级

全国通办

通办方式

全流程网办

受理条件

1.住房公积金单位个人账户信息有误或发生变化的

2.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账户处于非注销状态。

办理材料

单位:1.单位注册信息变更的,提供单位信息变更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法人证书,或信息变更批准文件等材料原件);

2.单位经办人信息变更的,应当提供书面授权说明。

个人:1.单位出具的变更说明;

2.公安等行政部门出具的信息变更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办理方式

单位提供材料→ 公积金中心受理审核 → 变更单位及个人账户信息

办理依据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建金〔2011〕9号)

(三)变更登记单位或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地点

公积金缴存网点,各网点窗口地址和联系方式可通过市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服务网点查询(https://www.jjszfgjj.cn/jgzn_108391/04/)。

办理时限

符合受理条件且办理材料齐全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结果反馈:

即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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