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23
事项名称 |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启封 |
办理层级 |
全国通办 |
通办方式 |
全流程网办 |
申请条件 |
1、账户封存:因职工与单位中断工资关系等原因,职工个人账户变更为暂停缴存状态。单位合并、分立、破产、撤销或解散的,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应当在上述情形前为职工办理账户封存手续。 2、账户启封:封存的职工个人账户恢复为缴存状态。职工在本市变更工作单位的,由新单位办理职工个人账户启封手续。若录用人员已领取养老金的,不可再启封缴存。 |
办理材料 |
无 |
办理方式 |
单位版网上营业厅(九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
受理模式 |
单位经办人通过单位版网厅办理。 |
审核程序 |
单位经办人→业务办结 |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结 |
办理结果反馈: |
即时反馈 |
是否收费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