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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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 |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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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由各地区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确定,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单位可在5%至当地规定的上限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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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1.缴存单位申请调整的缴存比例符合当地确定的缴存比例区间,且不低于5%,不高于12%; 2.缴存单位账户处于正常状态; 3.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保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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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1.《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申报登记表》; 2.《九江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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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单位提供材料→ 公积金中心受理审核 →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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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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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
1.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业务可在“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网厅”中自主办理(https://gjj.jiujiang.gov.cn/wsyyt_108409/04/); 2.住房公积金业务表单可通过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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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公积金缴存网点,各网点窗口地址和联系方式可通过市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服务网点”查询(https://www.jjszfgjj.cn/jgzn_10839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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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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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电话 |
(0792)12329 |